国产精品久久人人看 電線電纜、低壓電器列入我國強制性認證產品
發布時間:2013-04-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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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對象為涉及人體健康、動植物生命安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國家安全的產品。列入目錄內的產品未獲得認證且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進口、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性活動中使用。
強制性認證產品目前有22大類157種類別,強制性產品的涉及類別多,有電線電纜、低壓電器、機動車等;涉及行業領域多,有電子電器、化學技術、農業機械、消防安全等;涉及知識范圍廣,有電器、機械、無線技術、醫療等。對產品認證范圍的判斷和界定具有一定的難度。
確定判斷依據。2002年,在強制性認證制度開始實施時,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公告,確立了第一批實施認證的產品。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實施過程中,經過不斷調整、完善,形成了最新版本《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描述與界定表》,界定表中“對產品種類的描述”是對在認證范圍內產品類別初步判斷,只有在該種類中的產品才可能為認證范圍內產品;界定表中“對使用產品的描述和列舉”明確了具體的產品類型,但值得注意的是產品列舉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存在的產品名稱,未列舉的產品可根據具體情況參照相應描述界定。公告進一步明確了強制性認證產品適用范圍,在如何界定方面給予了細化,是目前最明確、最權威的界定指南。實施規則的應用,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定》的規定,國家認監委應編制并對外發布列入目錄內產品的認證實施規則,以指導申請人申請認證,明確認證機構實施認證的依據,指導地方質檢機構對強制性認證制度實施有效性的監督。具體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編制,參照國際指南(ISO/IEC指南28)的要求,一般包括規則覆蓋的產品范圍、規則覆蓋產品認證依據的國家標準和技術規則、認證模式以及對應的產品范圍和標準等。現在共有78個有效的認證實施規則,結合實施規則,對認證范圍的界定有很好的幫助。適用認證產品的標準的應用,強制性認證產品中涉及的產品標準較多,直接適用的產品標準達250余份,間接引用的標準更廣。根據標準類型,引用標準分為三種類型:國家標準(簡稱GB)、國家推薦性標準(簡稱GB/T)、行業標準(如機械行業標準JB、通信行業標準YD/T、安防行業標準GA/T等)。各種標準對適用的產品范圍有具體的描述,部分標準對適用的產品有詳細的標準規格清單。如機動車輪胎產品,并非所有規格的輪胎都需要認證,根據標準規格清單,235/60R18規格的輪胎不在認證范圍內,標準對認證范圍的界定提供較強的技術支持。在對于進口的產品判斷適用的標準上,還應結合該產品在制造國家/地區適用的標準,并比較該標準與相應強制性產品標準的關聯程度,我國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程度,分為等同采用(簡稱IDT)和修改采用(MOD)。
確定產品性能、結構及規格參數。特別是電氣電子產品(除電信終端、電焊機),適用范圍僅限于帶有可直接或間接連接到大于36伏(直流或交流有效值)供電電源的產品。間接連接指的是僅限額定工作時帶有與供電網絡相連的電源適配器,如果間接連接方式為某一設備供電,額定電壓大于36伏(直流或交流有效值)也不在認證范圍之內。如對于電路保護小型熔斷器的管狀熔斷體,額定電流大于6.3安培的不在范圍之內。故電子產品的性能參數對其范圍的判斷至關重要。產品結構及規格參數也是作為認證判斷的一個重要依據,根據強制性產品檢測報告,對于認證范圍內的產品有相對固定的結構和零部件。如專為汽車及摩托車、火車、船舶、飛機設計、制造和使用的、具有專門設計和安裝結構的產品不在認證范圍內。再如汽車零部件中的內飾件產品,小于基本樣品尺寸(356mm×100mm)的產品,如:密封條、裝飾條、音響喇叭罩蓋、車內燈以及地板、座椅護面、門內護板、前圍/側圍/后圍護板、車頂棚上的小內飾件等不需要進行認證。
確定產品功能用途。不同的產品具有相應的特定使用用途,強制性認證產品目前有22大類也是根據產品的用途領域進行分類的,故確定產品本身的涉及用途很關鍵。如對于移動通信終端設備,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圍的無線電信終端設備僅包括GSM、CDMA和TDMA終端設備。在市場上只有GPS導航的產品,根據產品涉及使用用途領域,不在認證范圍之內。在實際界定工作中,應能確定產品本身設計時的功能,產品的功能往往和產品的適用標準息息相關。
進口產品中編碼檢驗檢疫監管條件“L”的說明。據統計,2013年在進口監管條件含“L”HS編碼產品共計354個,監管條件不含“L”屬強制性產品范疇產品HS編碼共計148個,且每個HS編碼可對應多個具體產品,形成強制性產品的入境驗證紛繁復雜局面。含“L”HS編碼產品為提示需要進行強制性產品入境驗證,提供的證明可以是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或能證明為目錄外產品的技術資料等其他文件。現在入境驗證的認證范圍的判斷依靠人工進行,驗證范圍的界定是一個綜合各方面技術性的工作,給驗證機構帶來一定的壓力;且對入境產品不同貿易用途需要的證明文件不同,對收貨人的相關熟悉程度也有一定的考驗。這就要求驗證機構除了加強自身驗證能力提高之外,還應廣泛宣傳入境驗證法規,這對減少收貨人進口通關時間、通關成本有直接的影響。
現在,隨著國家認監委對產品認證制度的逐步健全、認證機構在認證工作中的實踐和完善,強制性認證產品認證范圍的界定較之以前更加明確。在實踐中,我們應熟練掌握界定表的適用范圍,正確運用產品實施規則和產品標準,確定產品性能、結構及規格參數和功能用途,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影響因素,一般能解決認證范圍的界定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