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復云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五省(區)電網首個監管周期輸配電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第一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成果落地,在試點省份初步建立了以電網準許成本為基礎,保障電網安全運行、滿足電力市場需要的獨立輸配電價機制。”3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我國輸配電價改革的有關情況。
轉變監管模式、約束電網成本,五省區降價空間達55.6億元
“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保障電網安全運行、滿足電力市場需要的獨立輸配電價機制,實現了電網企業監管模式的轉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施子海在發布會上概括指出當前輸配電價改革的進展。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要求,此次電力價格改革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推進市場化,轉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兩頭的“雙重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
由最初深圳、蒙西破冰試點,到如今擴圍至12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作為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已經取得“轉變電網監管模式”“約束電網企業成本”“核定輸配電價格”三項主要成果。
目前,對電網企業監管已由核定購電、售電價格,電網企業獲得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轉變為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全方位直接監管。
科學合理確定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加強成本監管,是輸配電價改革的基礎。
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教授張粒子指 出,“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核定電網企業用于輸配電服務的合理費用。兩個關鍵詞,第一個是用于輸配電服務的,第二個是合理的費用。此外,影響定價成本的系數和經濟參數要符合行業的標準或者是公允的標準”。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介紹,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指導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成本調查和監審機構、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組成了5個聯合監審工作組,交叉開展對試點省(區)電網公司的成本監審。經交叉監審,剔除或核減與電網輸配電無關的資產和不合理的成本,約160億元。在五個省區來計算,核減的比例平均約16.3%。
“根據成本監審結果,按照‘準許成本加上合理收益’原則,綜合考慮第一個監管周期的投資增長、電量增長因素,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批復了五省(區)電網企業第一個監管周期(2016~2018年)的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平,由相關省(區)價格主管部門對外公布。參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區輸配電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施子海介紹說。
據云南省物價局局長郭繼先介紹,按照與云南省自身的電量增長相匹配的原則,已提出有利于促進電網有效運行、安全運行,保障云南省水電消納的輸配電價安排意見,最后報經省政府審定之后,報國家正式審批,整體價格水平比2014年電網企業的購銷成本相比核減了30.36億元,核減比例達到13.4%,降價的水平與2014年購銷差相比降低0.0101元。
據悉,通過改革形成的降價空間將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第一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成果落地,有利于強化電網企業自我約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電網企業向所有用戶無歧視開放電網設施,通過競爭提高電力市場運行效率,促進電力供應和需求總量平衡、結構優化;有利于推動電力市場交易,為擴大市場形成電價范圍創造條件。”施子海說。
輸配電價改革明年覆蓋全國,逐步擴大市場形成電價范圍
輸配電價改革今后的發力點在何處?據悉,下一步將根據價格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總體部署,認真總結試點地區的改革經驗,繼續積極推進電力價格改革:
一是橫向擴圍。今年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新增納入試點范圍。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將覆蓋全國一半以上的省級電網。“2017年,我們力爭輸配電價改革在全國所有電網都要進行。”張滿英表示。
二是縱向深入。健全輸配電成本價格監管體系,持續密切監測電網企業投資、收入、成本、價格等情況,探索對電網企業投資后評估制度,督促電網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將重點研究投資和電網成本關系、邊遠地區輸配電價水平、交叉補貼問題、細化分電壓等級分電力用戶輸配電價等問題。
三是全面推進。按照市場化方向,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特別是電力市場建設進程,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完善市場交易規則,逐步擴大市場形成電價的范圍,縮小政府制定電價的范圍,使電力交易價格更加靈敏地反映發電成本和電力市場供求變化。
“需要強調的是,在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之后要加強電力市場建設,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交易的規則,通過市場行為逐步擴大市場形成電力價格的范圍,逐步做到電力市場建設到哪里,電價就放開到哪里。”張滿英表示。
據悉,去年,云南在輸配電價改革的同時嘗試性地開展了電力市場化交易,省內工業用電通過市場化交易的電量達到320億千瓦時,占省內工業用電量的45%多一些,接近一半。市場化交易降低了企業用電成本,云南去年參與市場化交易的320億千瓦時電量綜合平均下來,每千瓦時降價0.108元,為參與交易的企業減輕負擔35億元。同時,通過市場化交易價格信號,及時向兩端進行傳遞,也發揮了價格調解供需的作用。